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地处云南省东北部,位于东经120度41分至103度33分,北纬25度20分至26度01分,东邻马龙县、沾益县,西连富民县、禄劝县,北接会泽县、东川区,南与嵩明县接壤。全县总面积3598平方公里,辖6镇11乡,173个村公所(办事处),1688个自然村。1998年底全县总人口481526人,其中农业人口454250人,非农业人口27276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1.45%。寻甸于1979年12月成为回族彝族自治县,是全省73个贫困县之一,现有省扶贫攻坚乡5个,到98年底还有3.9万人未脱贫。县境内地形中部和北部偏高,西部与东南偏低,有大小山峰90余座,最高海拔3294.8米,最低海拔1480米,县城仁德镇海拔1874米。山区、高寒山区占总面积的87.5%。在群山与河谷之间,有大小不等的坝子80多个,面积20余万亩,其中万亩以上的坝子有5个,是水稻、玉米主产区。耕地面积58万亩,森林覆盖率27.27%,水利化程度36%。
寻甸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